各中心、各部门:
按照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收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沪教委财【2022】46号)文件要求,经学院研究决定,依据“据实发生,分类执行”的原则,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情况予以减免。现将具体减免退费办法公示如下:
一、退费标准
学院严格按照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。对疫情防控2022年3月13至6月30日期间未返校学生住宿费予以退还。返校学生每月住宿时间15天(含15天)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,当月住宿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。住宿费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。
二、退费方式
退费采用分期分批一次性退回的方式。首批退费为2022届毕业生,所退费用将直接返还到学生缴费的银行卡中。
三、信息核实
学院后保处、财务处、学生处及各中心专业班主任将依据实际情况,与学生共同完成退费所需信息核实确认。为保证工作进度,请各位同学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。
四、退费日期
毕业生信息核实于9月30日前完成,核实无误后于10月10日内完成退费。其他批次学生具体退费时间另行通知,学院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退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
后保处、财务处、学生处
2022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