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专业)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》(教师〔2016〕3号)和《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沪教委高〔2015〕33号)精神,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、制度化、标准化、规范化,经研究决定,开展2024年上海高职院校艺术类教师企业实践(市级)工作,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申报对象原则上为承担教学任务在岗、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经历、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师德品行良好,职业素养较高,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。
2、专业技术能力较强,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3、身体健康,吃苦耐劳,遵守企业上下班考勤制度,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企业实践,按实践计划完成企业实践要求与内容,并做好实践总结。
4、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、技能竞赛奖项(含指导学生获奖)的教师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三、报送要求
请于2024年6月23日前,将本二级学院推荐材料(见附件1、2)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报送人事处。
联系人:张老师 电话:50271101*1609
电子邮箱:zhangxin@sfaa.com.cn
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人事处
2024年06月20日
附件:2024年上海高职院校艺术类教师企业实践(市级)学员推荐表及汇总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