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[2024]57号)和《2025年度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》(沪电艺院教〔2025〕3号)文件精神,经专业评选推荐,学院职能部门共同审核,现评选出2025年度“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和“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”候选人名单。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。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。如有疑义,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。
联系人:陈老师
联系电话:50273988
电子邮箱:shfilmart@126.com
附件: